洁雅股份:因出口货物向海关申报不实,遭合肥海关罚款99万元

 人参与 | 时间:2025-07-05 21:00:17

6月27日公告,洁雅公司近日收到合肥海关出具的股份关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当事人在出口消毒湿巾的因出元过程中,未如实向海关申报货物的口货款万税则号列,影响了国家出口退税管理,海关已经构成了出口货物向海关申报不实的申报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鉴于当事人在海关调查期间如实说明违法事实、不实主动提供材料,遭合并交纳足额保证金,肥海根据有关规定,洁雅决定对当事人科处罚款99万元的股份关罚减轻处罚。

据悉,因出元2018年12月16日至2020年3月19日,口货款万公司以公司为生产销售单位、海关境内发货人,申报以一般贸易方式分别向外港海关、洋山海关等海关申报出口消毒湿巾共计4787449包,涉及222920180004892801等225票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总价为3370705.92美元(折合人民币23295343.09元),申报税则号列为34011990【其他用肥皂及有机表面活性产品,条状、块状或模制形状的,以及用肥皂或洗涤剂浸渍、涂面或包覆的纸、絮胎、毡呢及无纺织物】,该税则号列对应出口退税率2018年12月16日至2019年3月31日为16%,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19日为13%。经查,上述货物均含有消毒剂成分,税则号列应申报为38089400【消毒剂】,该税则号列对应出口退税率2018年12月16日至2020年3月19日为6%。

以上事实有出口货物报关单及相关报关资料,当事人提供的出口退税情况统计表,国税局提供的出口退税率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18年—2020年版),货物申报价格计核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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